关于征集2010年向银行推荐项目的通知
加入时间:2010年7月21日  浏览次数:52  发布人:管理员
晋企发[2010]64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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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2010年向银行推荐项目的通知


各市中小企业局:
为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,推动银企合作,经省局研究决定由各市推荐一批转型发展快,科技含量高,市场前景好的项目,由省局向各大银行进行推荐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条件
(一)项目企业要求
1、在我省境内注册的,资产规模在2亿元以下的各种所有制企业;
2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,产权清晰;
3、企业依法设立两年(含)以上,或其主要股东(含实际控制人)本行业经营经验三年(含)以上;
4、企业制度健全、管理规范,主营业务清晰且无不良记录;
5、企业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、无恶性不良信用记录;
6、企业营业收入、资产规模连续两年增长;资产负责率不高于75%;经营性现金流为正;
7、企业拥有行业准入资质及相关许可证,生产型企业拥有排污许可证等。
(二)推荐项目要求
1、推荐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、节能和环保政策要求,符合我省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。
2、推荐项目需经具有投资项目审核职能的部门核准或备案,达到具有审核职能的环保部门的批文,新增土地的需获土地部门的批准。
3、电力、钢铁、焦化、有色金属、建材、石化、化工等项目此次不作为推荐对象。

二、资料要求
1、推荐企业要认真填写《2010年向银行推荐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》和《2010年向银行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》(见附件);
2、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;
3、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;
4、推荐项目的土地手续;
5、企业行业准入资质及相关许可证,生产型企业要提供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;
6、推荐企业就企业不良记录、企业实际控制人不良嗜好、不良信用记录等问题写出书面报告,并加盖企业公章;
7、以上资料由企业装订成册(装订为书册样式,不得采用活页夹形式);

三、推荐要求
1、推荐企业同时提供电子资料(《2010年向银行推荐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》和《2010年向银行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》)及纸质资料(装订成册的相关资料一式两份);
2、要求各市在本地范围内择优选取100个项目作为此次向银行推荐的备选,于2010年8月5日前上报省局发展规划处。

四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发展规划处 许罡
联系电话:0351-5607178

附: 1、《2010年向银行推荐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.xls》
2、《2010年向银行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.xls》



二○一○年七月二十日



来源:山西省中小企业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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